本網訊 當前,天氣轉冷,人民群眾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增加,火險等級高,黔東南州已進入火災防控關鍵時期。為穩控火災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遏制農村“火燒連營”和亡人火災事故,確保今冬明春火災形勢平穩,日前,黔東南州委副書記、州人民政府州長廖飛簽署發布《黔東南州人民政府今冬明春防火令》,要求從2014年11月9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止全州開展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專項行動。
《防火令》共5條,從城市、農村、應急值守3個層面對消防工作責任制進行了細化明確。
在農村方面,防火令要求縣級政府每兩月開展不少于1次農村消防工作督查,對鄉鎮消防工作開展情況檢查率要達100%,50戶以上村寨抽查率要達到30%以上;鄉鎮政府每月開展不少于1次農村消防檢查,對行政村消防工作開展情況檢查率要達100%,50戶以上村寨檢查率要達100%;村民委員會和村民小組每周組織開展1次以上農村消防檢查,入戶檢查率要達100%。并對志愿消防隊演練、消防宣傳教育、巡邏喊寨作了具體要求。在充分分析冬春季節火災特點的基礎上對全州提出了“嚴禁大量柴草進寨和亂堆亂放、嚴禁儲存、使用、銷毀、銷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嚴禁侵占防火線和消防通道、火炕、爐灶、煙囟等散發明火地方嚴禁靠近可燃物、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大量柴草、木炭、嚴禁用“三絲”(銅、鐵、鋁)代替保險絲、亂拉亂接電線和超負荷用電、嚴禁小孩玩火、祭祀祭祖、生活、取曖、烘烤等用火時必須有人看管”等九項戒嚴措施。
在城區方面,防火令要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專項行動期間,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每月至少進行1次防火檢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1次,營業結束時要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要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對消防演練、消防宣傳教育作了具體要求,并明確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企業開展消防工作。提出嚴禁“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等6項戒嚴措施。
在應急值守方面,防火令要求各級政府、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要加強應急值守,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目前,24700份《防火令》已印發全州各縣、市、區,州政府要求各級務必將《防火令》張貼到鄉鎮、街道、社區、農村村寨、小區、樓群院落、大型人員密集場所和大型企業,最大限度的提升《防火令》的知曉率,同時納入政府近期重點督察內容。(陳步堯 張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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