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提起他,伸出大拇指說他是個直人,黨難得的好干部;同事們提起他,說他對黨的忠誠是干出來的,不是喊出來的。他就是黃平縣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主任潘開龍。
“懲腐是政績,保護干部是更大的政績”
潘開龍1964年出生于黃平農村,1988年參加工作,先后擔任鄉農牧站站長、鄉長等工作,2003年從事紀檢監察工作。剛到紀委時,他深知,要干好紀檢監察工作,必須練就一身硬本領。為此,他認真鉆研業務,虛心向同事請教,業務水平迅速提升,得到了“業務圈”人士的認可和肯定。
“研判科學,措施有力,行動迅速,成效明顯,請辦公廳、宣教室、統管辦及案管室閱研,望認真總結研究并提出推廣建議及線索查辦督導。請黔東南州紀委以此案為例進行分析,著重圍繞“兩個責任”進行解剖,總結主體責任和督導責任,并一查到底,希望能為全省紀檢工作的改革提供借鑒。”這是記者在縣紀委的一份文件里,看到省紀委宋璇濤書記作出的專門批示。
追溯源這一批示,是潘開龍一行在調查了解家電下鄉存在很多問題,挖掘出案源,取得工作實效后,分別向州紀委、省紀委報告,州紀委要求在全州其他縣市也要開展家電下鄉專項治理,同時得到省紀委宋璇濤書記作出專門批示。
“紀檢監察工作目的不僅是懲治腐敗,更重要的是教育幫助那些有犯錯傾向的干部醒悟。”潘開龍是這樣說,“作為紀檢監察干部,該表態的時候一定要表態,有些時候我們做了老好人,對黨和干部群眾來說就是千古罪人”。
正是基于這樣的理念,他先后參與分工負責聯系單位“三重一大”會議16次。在聯系單位部門辦公會上極力制止不民主的決策,避免了國家經濟損失1000多萬元;制止部門對上級下撥資金用于購買救濟糧,不按現行市場價,也不設攔標價,以高于市場價采購的行為,避免了國家經濟損失近100萬元……
“維護百姓利益,是紀檢干部的職責”
2013年4月,在“糾風惠民”資金專項檢查工作中,由于他的工作慎密和細心,才發現了谷隴鎮社會事務辦干部楊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涉嫌貪污一案,在他的艱辛工作下,查明了楊某某貪污34.25萬元;違規發放城低保金10.02萬元,F楊某某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潘開龍不僅善于辦案,而且他敢于碰硬、不怕邪惡。2014年,他帶領案件調查組查辦了新州鎮團倉村三大干多年來以家族勢力大,稱霸一方,采取恐嚇、打罵欺壓百姓,并利用職務之便,公開向村里危改戶每戶索取1500元,向低保戶每戶索取500元,并且虛構事實貪污退耕還林款等涉農資金12.04萬元。在潘開龍與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團倉村三名村干被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沒有堅強的黨性原則和過硬的業務本領,是辦不好這樣漂亮的案子”。黔東南州第一紀工委書記劉良敖在全州第一紀工委干部會議上給予潘開龍極高的評價。
面對贊譽,潘開龍的話擲地有聲:“維護百姓利益是我們紀檢監察干部的職責,我將繼續舉起黨紀法規之劍,毫不猶豫地同腐敗較量!”
“只要摒棄困惑,心就會越來越敞亮”
潘開龍是辦案行家里手,每年都有兩三個月是在辦案點上度過的。在全縣開展專項督查,取消不符合政策享受低保金額298.21萬元的工作中;在為1000余名農民工追討回欠薪近千萬元的工作中;在查處原重興鄉8名干部違紀違規案件中;在參與州專項督查,查出貪污民生資金案,共追繳違紀資金1301萬元的工作中;在開展家電下鄉“地網行動”,收繳違紀資金210萬元的工作中……無處不留下了他深深的足跡和辛勤的汗水。
他對親屬和家屬要求很嚴,并給他們立下了規矩:不準替違紀者說情、不準給黨委和政府添亂、不準以他的名義辦私事。家里的親戚或朋友有事要他走走關系時,他總是對來者進行說服教育。
“工作經常會打擾到家里人,我跟家里人也說了,來說情的,能不見最好不見。結果,時間久了別人都說我不通人情。”盡管已年近五十,潘開龍也仍有些困惑,“作為紀檢監察干部,堅持原則是我最基本的職業操守,不管是誤解也好,世俗眼光也罷,總覺得這生活圈子是越來越小。”
不過,他話頭一轉:“大浪淘沙,這些年來,朋友確實少了,但真正理解你的親人、朋友,仍然會一直堅定地理解并支持你。所以,生活圈子雖然越來越小,但只要摒棄困惑,心就會越來越敞亮了。”(吳 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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