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貴州省錦屏縣福譽東木業有限公司、華達木業有限公司、鴻森木業有限公司三家木材加工企業因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違反《消防法》進行生產經營,被錦屏縣消防大隊責令限期改正,并分別依法給予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今年以來,錦屏縣消防大隊消防監督員深入錦屏縣經濟開發區開展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錦屏縣福譽東木業有限公司、華達木業有限公司、鴻森木業有限公司三家木材加工企業消防設施、器材配置、設置不符合標準,且生產車間未按消防技術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第8.1.6條之規定配置干粉滅火器,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為確保安全,該縣消防部門立即對三家木業有限公司的消防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并下發責令消除火災隱患通知書,要求其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之有關規定,分別對三家木材加工企業作出了處以2萬元罰款的決定。
當前,三家木材加工企業已經按程序上繳罰款,正在積極消除火災隱患。(辜興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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