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還得從十幾年前說起,盧某的責任田田埂與吳某的宅基地圍墻相鄰,當初吳某起圍墻時同盧某的哥哥提起過,但未經盧某本人同意便起了圍墻占用了盧某的田埂,一直占用到現在,現盧某為了免除后顧之憂,要求恢復原樣,但吳某不同意,雙方爭吵不休,甚至還揚言武力解決,經村調解員多次調解均無效。在爭論無果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找到了司法所申請調解。調解中,中潮司法所工作人員讓雙方冷靜,退讓一步,運用“情理交融法”,又稱“換位思考法”的調解方法,都是一個村的抬頭不見低頭見,從相鄰關系入手,對雙方分別進行了法律解釋,并以有利于兩家今后生活、生產的原則,提出了調解意見。讓吳某的圍墻退讓30公分,并永久不得侵占。雙方對司法所提出的意見,都表示能夠接受。
通過充分利用相鄰關系中的三個原則,即“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原則,認真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通過細致耐心的工作,最終確定讓雙方都接受的調解方案,有效地化解了這一起可能激化的糾紛。(甘顯禹)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