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5月16日,石某與楊某帶著一對兒女到黎平縣孟彥司法所咨詢離婚法律事宜,楊某一邊流淚一邊說出了心中的苦楚。
原來,楊某與石某初中相識并相戀,因石某幼年喪父、家境貧寒,楊某父母并不支持,直到楊某有了身孕,父母只得為他們辦了喜酒。婚后,楊某在家照顧婆婆和孩子,石某則在東莞開了一家特色飲食店,生意興隆。好景不長,石某與本店女工阿香同居。楊某獲知后,與石某大鬧并以離婚相要挾。結果石某鬼迷心竅地同意了。
司法所干部看著楊某的神情,明白離婚并非她的本意,于是推說今天沒有時間代寫離婚協議,讓他們明天來。
第二天,夫妻倆來到司法所,調解員捧出“法德理情”調解四字杯為當事人沏茶,開始調解:從“法”字上說,你們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共有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在法律上沒有問題,說得過去;從“德”上說,你妻子在家照料家庭,盡了妻子的責任,但你卻與人有不正當關系,違反了夫妻互相忠誠義務,違法失德,雖然你在財產分配上給予補償,但金錢算得了什么,這德字上你欠的太多;從“理”字上說:當你一無所有的時候,妻子為你生兒育女,給了你一個家,給了你生命中最寶貴的回憶,而你富有時卻要離她而去,這理說不過去;從“情”字上說:你們由同學變戀人,女方違反父母意愿與你結合,女方有情有義,這次同意離婚也是因為無奈才成全你啊。你們離了婚,孩子就失去家庭的溫暖,多少犯罪就是因家庭教育缺失呀;你和現在的情人,只是暫時的肉體愉悅,她貪圖金錢虛榮,你貪圖青春美貌,一旦青春的鮮艷成為過去,你們還有什么?
正當調解中,石某母親“突然”到來,責備兒子背著自己離婚,并表示“要離你自己走,我跟媳婦在一起”。石某在調解員的開導下幡然醒悟,當場改變離婚的想法,并向妻子作出“不玩女人,不打妻子,不賭博”三保證。婆媳倆也決定一起到廣東東莞照顧和幫助石某經營餐飲店。
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庭重歸于好,臨別時夫婦倆不住地對調解員致謝:“謝謝你,讓我們不清醒的腦子開始清醒,是你讓我們懂得珍惜眼前的一切,拯救了我們家庭”。(戴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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