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打擊傳銷規范直銷工作,雷山縣從1月份開始,以創建無傳銷縣為抓手,將社會管控、案件查處、凈化網絡相結合,對重點行為、重點場所、重點人員開展為期10個月的“打傳銷反欺詐保平安”集中整治行動。
據介紹,此次整治的重點行為有:以“資本運作”、“連鎖銷售”、“1040工程”、“西部大開發”、“商會商務運作”等為名,以國家扶持項目、辦集團網號碼為幌子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違法犯罪行為;集中打擊參與人員眾多的體系和利用欺詐虛假宣傳,組成封閉人際網絡、收取高額入門費、誘騙恐嚇群眾參與的傳銷違法犯罪行為,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發售”、“愛心互助”、“云數貿聯盟”等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為重點行為的違法犯罪。重點查處的場所是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培訓、會議、貨源、保管、倉儲等場所和外來人口和流動人口集中區域出租房屋等地點。將傳銷組織的領導者、骨干成員,承擔管理、協調、宣傳、培訓等職責的成員;威脅、誘騙學生、未成年人及少數民族群眾參與傳銷的人員及受到行政處罰和刑事打擊的人員列為重點人員。
擬采取整治措施主要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全面排查摸清線索、精確打擊嚴懲頭目,通過預防防范推進無傳銷縣、鄉鎮、街道、社區、村寨,確保傳銷組織無立足之地和生存空間,網上虛擬空間得到凈化為實現2015年“打傳銷反欺詐保平安”工作。(楊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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