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劉承宇) 近日,交警部門針對摩托車駕駛證申領和摩托車登記注冊出臺2項新舉措,極大的方便了群眾,進一步規范了摩托車管理。
據了解,按照“便民利民”原則,對摩托車駕駛人主動申領駕駛證的,須嚴格落實直接受理要求,只需繳納國家規定的240元每人的費用,一律不得強制要求提供摩托車駕駛培訓機構培訓記錄。而且為了照顧到部分群眾可能對電腦使用不熟悉,理論考試可使用紙質試卷。
同時,在法律法規的范疇內,對在用未注冊登記的摩托車,實施“先納入、后規范”,“先注冊、后完稅”舉措。對主動提出辦理注冊登記的駕駛人,公安交警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后應書面告知當事人向國稅部門辦理完稅手續,并將注冊登記信息抄告國稅部門;國稅部門要積極配合,在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采取派人與公安車管所人員現場合署辦公等方式辦理相關完稅手續。緩交車輛購置稅,由公安交警部門書面告知當事人,并抄告稅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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