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加強藥品質量安全監管,黔東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總部簽定《藥品經營質量安全責任書》,落實企業是藥品質量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同時,黔東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總部在5月中旬開展一次藥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黔東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針對藥品的購進、儲存、養護、銷售、運輸等各環節進行監督檢查,重點是高風險品種如冷藏藥品、中藥注射劑、精麻藥品、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終止妊娠藥品等,檢查藥品采購是否從具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企業購進;藥品儲存是否按照藥品儲存條件儲存保管,是否配備有相應的設施設備等。各藥品批發企業零售連鎖企業對開展自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對違反藥品質量管理規范(簡稱GSP)相關規定的企業,黔東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采取措施,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有違法經營行為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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