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劉承宇) 6月24日上午,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立案登記制暨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改革情況。
立案登記制實施
實行立案登記制是“司法為民 公正司法”的重要舉措。據介紹,自今年5月1日起,黔東南州兩級法院認真貫徹中央關于立案登記制改革的精神,嚴格按照最高法要求,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確保了當事人依法無障礙行使訴權,體現了對當事人起訴權的充分保護。
州中院通過實行案件分流,引導當事人有序立案;統一立案登記流程,規范立案登記行為;及時將業務能力強,工作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充實到立案工作一線;充分發揮苗鄉侗寨天平網、微信、微博、QQ平臺等宣傳渠道向社會公眾大力宣傳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有關規定等形式從源頭上、根本上解決“立案難”問題。
截至6月20日,全州法院登記立案2959件,比去年同期上升53.6%。
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
據了解,為從根本上解決行政審判容易受到地方保護和行政干預,等困擾行政審判工作的現實問題,增強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審理行政案件的能力。
從5月1日起,全州全面推行行政訴訟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改革工作。將原來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轄和審理。
州中院結合本轄區基層人民法院的分布情況,選定凱里市、鎮遠縣、三穗縣、黎平縣4個基層人民法院作為集中管轄法院。
州中院行政庭庭長楊通烈
州中院立案第二庭庭長龍和斌
1、凱里市人民法院管轄原屬于麻江縣人民法院、丹寨縣人民法院、雷山縣人民法院、鎮遠縣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以及州直行政機關為被告的行政訴訟案件;
2、三穗縣人民法院管轄原屬于岑鞏縣人民法院、黎平縣人民法院、凱里市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3、黎平縣人民法院管轄原屬于從江縣人民法院、榕江縣人民法院、錦屏縣人民法院、天柱縣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4、鎮遠縣人民法院管轄原屬于黃平縣人民法院、施秉縣人民法院、臺江縣人民法院、劍河縣人民法院、三穗縣人民法院管轄的行政訴訟案件。
實行行政案件跨行政區域相對集中管轄后,有效的促進法院依法獨立審判,進一步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政府依法行政的司法監督。
截至6月20日集中管轄法院在50天的時間內收案46件,與去年同期受案數19件相比上升142%。
當天,共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媒體記者近百人參加了新聞發布會。在新聞發布過程中,參會代表及媒體記者還就實行“立案登記制度改革”和“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過程中容易出現的問題進行了現場提問出席新聞發布會的院領導及部門負責人對提問作了一一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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