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恢復受損的生態,守住臺江縣綠色資源。2015年10月份臺江縣檢察院聯合臺江縣法院、臺江縣檢察院、臺江縣林業局、臺江縣森林公安局制定了《臺江縣破壞森林資源刑事、行政案件生態補償機制》。即由犯罪嫌疑人或行政違法相對人自愿與林業局簽訂生態補償協議并補種相應數量的樹木后,依法酌情從寬處理。
自生態補償機制出臺以來,在臺江縣檢察院的監督下,臺江縣林業局已與3名犯罪嫌疑人簽訂了生態補償協議,約定于2016年3月30日前在臺江縣補植復綠基地補種相應數量的苗木共237株,且苗木成活率達85%以上。此外,為讓行政處罰案件也能實現恢復生態,自2015年10月以來,臺江縣檢察院向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發出“補植復綠”檢察建議46份,擬恢復生態30余畝。
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司法理念,臺江縣檢察院結合本院工作實際形成了一系列生態補償機制,讓受損林地得到了及時有效的恢復,起到了“查處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從而真正實現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生態效果的統一。在下步工作中,臺江縣檢察院會不斷創新工作方式,為保護生態環境作出積極的貢獻。(臺江縣人民檢察院生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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