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養寵物或已養有寵物的市民,必須加強責任心了。從現在起,貴陽市將加強城市公共場地養犬管理,凡遺棄、亂放狗狗都要被罰。
日前,貴陽市發布通告,根據《貴州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從現在起,該市養犬的居民戶,須嚴格按照《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辦理養犬登記及犬牌,并對犬只進行嚴格有效管理,不得遺棄犬只。養犬人遺棄犬只拒不改正的,依據《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第十二條第(九)項規定,對養犬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并依法對犬只予以處理。
市民在攜犬外出時,要對犬只進行嚴格管控,禁止在河道、步道、廣場、草地花圃等城市公共場地放養犬類,違者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據《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對養犬人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同時,在攜犬外出時,市民須自行攜帶處理犬只排泄物的物具,并及時清除犬只排泄物。拒不清除的,依據《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第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養犬人處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其他市民發現違規放養犬類或不及時清除犬只排泄物的,可當場進行勸阻,并有權舉報。
舉報電話:貴陽市城市公共服務熱線12319;云巖區86868110;南明區83799110;花溪區83851725;烏當區86846239;白云區84610000;觀山湖區84612348;清鎮市82525921;修文縣82370720;息烽縣87725126;開陽縣87253206;高新區管委會84610000;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83833231。
作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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