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4月20日,在貴陽市紀委監察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通報了貴陽市科協黨組班子集體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被調查處理的情況。4月23日,《中國紀檢監察報》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豈能落空?——三問貴陽市科協黨組》為題,對貴陽市科協黨組書記、紀檢組長及其他黨組成員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及“一崗雙責”職責進行了詰問,振聾發聵、令人警醒!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和紀委(紀檢組)要緊緊抓住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然而,在我省黨風廉政建設“政治責任田”中,仍然存在部分荒田、廢田的現象。有的黨委(黨組)對上級黨委、紀委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不貫徹、不部署、不落實甚至拒不辦理。有的黨委(黨組)一把手對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置若罔聞、認識不清,甚至帶頭違反紀律規定。有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對履行監督責任畏首畏尾,看看風景當當好人打打醬油,不敢于較真碰硬,發揮不了監督作用。有的班子成員全然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身份和肩負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黨內職務成了一個虛設,“一崗雙責”更是見不到行動。
本網現全文轉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豈能落空?——三問貴陽市科協黨組》,希望全省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舉一反三,引以為戒,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將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扎實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豈能落空?
——三問貴陽市科協黨組
2015年1月27日,貴州省貴陽市紀委向貴陽市科協黨組下達了對貴陽市科協辦公室主任曹鵬進行立案調查的決定書,3天后,貴陽市科協黨組書記、主席劉元貴卻主持召開黨組會,商議對曹鵬等8名中層干部調動事宜。
4月20日,在貴陽市紀委監察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貴陽市紀委常委胡斌通報,此舉違反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貴陽市科協黨組班子集體違反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被調查處理。
那邊紀委剛剛對曹鵬進行立案調查,這邊卻大張旗鼓召開黨組會議商討其調動事宜。如此無視黨紀的事情竟然這般出現,貴陽市科協黨組的舉動令人愕然,也耐人尋味。
一問:貴陽市科協黨組書記,你的主體責任呢?
嚴明組織人事紀律,營造風清氣正的用人環境,是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一環,而各級黨組織的主體責任則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牛鼻子”。“牛鼻子”抓不住,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選人用人導向就極易出問題。
一說到堅決防止干部任用中的“帶病”問題,個別基層黨組織尤其是手握人事大權的一把手常會搬出客觀理由,說什么被任用者的“病情”不容易掌握。可在這個事件中,曹鵬明明已經被立案調查,是典型的“病人”,黨組書記劉元貴還一意孤行,這恐怕就不是一句不知情所能夠推卸責任的。
發布會上提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可能會有人感到陌生,而其中的有關規定就是:“未經立案機關或調查組同意,不得批準被調查人出境、出國、出差,或對其進行調動、提拔、獎勵。”對此,一般黨員干部不了解也就罷了,身為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劉元貴也不知道?
辦公室主任曹鵬被貴陽市紀委立案調查已經說明,劉元貴作為黨組書記沒有認真履行好主體責任。而在貴陽市紀委下達立案調查決定書后,劉元貴不但沒有針對發生的問題進行反思整改,還將錯就錯,繼續帶頭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劉元貴的主體責任意識已經淡薄到何種地步,可見一斑。
不論是集中換屆還是日常干部選拔任用,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各種突出問題不能視而不見、麻木不仁,更不能失之于軟、失之于寬,都要實行“零容忍”、堅決不放過,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那些搞不正之風的人付出代價,讓那些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人受到嚴厲懲處。
沒有問責,責任就落實不下去。中央對此三令五申,絕不是言之不預、不教而誅。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劉元貴受到了黨內警告處分,板子實打實地打在他身上,不會再覺得主體責任是個虛活,無關痛癢了吧?
二問:貴陽市科協紀檢組長,你的監督責任呢?
黨風廉政建設出了問題,黨委的主體責任不可推卸,紀委的監督責任也難辭其咎。
身為貴陽市科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的王學理,在這個事件中,既沒有在召開此次人事任免會議前,將情況上報所屬紀工委監察分局,也沒有在黨組會上就曹鵬的職務調動提出反對意見。難道王學理也不知道《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相關規定?
監督執紀是紀檢組的首要職責。紀檢組長作為落實紀檢組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必須把監督責任時刻扛在肩上,而不能是看看風景打打醬油,當當老好人、鼓鼓掌捧捧場。
“該發現沒有發現就是失職,發現問題匿情不報、不處理就是瀆職。”王學理顯然已經無法勝任這個崗位,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并調離現工作崗位是必須的。有你沒你一個樣,發揮不了監督作用,履行不了監督責任,還讓你待在這個崗位上干什么?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中對紀檢監察干部明確提出:“對尸位素餐、碌碌無為的干部,要堅決采取組織措施,該撤換的撤換、該調整崗位的調整崗位;對不敢抓、不敢管,監督責任缺位的干部堅決問責。”
權力就是責任,責任意味著擔當。敢于擔當是紀檢監察干部對黨忠誠的具體體現。但在現實工作中,跟王學理一樣擔任紀檢組長,卻奉行“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只對自己負責、不對組織負責的人肯定還有。
“一座樓里辦公、一口鍋里吃飯,抹不開面子”,“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一位基層派駐紀檢組長表示,相對于駐在部門,自己不過是個“外人”,在調整干部或者干什么事情時,黨組會議上也不差他這一票,輪到自己簽字時糊里糊涂也就簽了。但是回頭一想,也很害怕,此時不敢負責、不敢擔責,萬一出現“帶病”任用的情況,日后肯定是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的。
紀檢組長明明知道單位黨組織的所作所為在違反紀律,不但沒把紀律挺在前面,還和他們一起違反紀律,這又是什么性質?事實證明,這些小算盤都打錯了,小聰明都耍過頭了,不對組織負責,就無法對自己負責。
三問:貴陽市科協黨組其他成員,你的“一崗雙責”呢?
貴陽市科協黨組書記和紀檢組長分別因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不力被處分,是不是意味著黨組其他成員就沒有干系、萬事大吉了呢?參加此次黨組會議的貴陽市科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猛,黨組成員、副主席陳澤淵都被誡勉談話。
李猛、陳澤淵應該知道,因為這是“一崗雙責”的要求。“一崗雙責”就是要求領導干部既要抓好分管的業務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決不能一頭沉一頭輕,只重業務不抓黨風、只看發展指標不抓懲治腐敗。要知道,業務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相輔相成,如果業務工作成績直線上揚,黨風廉政建設卻一落千丈,到頭來終是功虧一簣、前功盡棄。
有些黨員領導干部,甚至是高級干部,忘記了自己的黨內職務和肩負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只看重行政職務,一說就是“我是搞業務的”。還有一些分管領導在履行“一崗雙責”時,受職位、分工和工作環境等因素影響,有的擔心度把握不好,力度大了,怕有人說“手伸長了”,力度小了,又怕達不到應有的效果;有的分管領導只管事不管人,存在認為抓黨風廉政建設吃力不討好的顧慮;有的擔心得罪人,怕丟選票;還有的擔心影響業務工作,怕被說不務正業。
“一崗雙責”制度虛化現象并不鮮見,商務部就被中央巡視組明確指出存在“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1月28日,陜西省委向社會公布了對中央巡視組巡視反饋意見的整改情況。針對“落實‘一崗雙責’不夠到位”等問題,該省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暫行辦法》,對460多個部門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對履職不力的59名領導干部進行了查處。
領導班子成員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領導責任,“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對分管范圍內黨風廉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領導班子成員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決不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兩只眼睛都閉上,尤其是對于觸犯法紀、違反制度的人和事,要敢于板起臉來糾正。做到工作職責和掌握的權力管到哪里,黨風廉政建設的職責就延伸到哪里,“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
2014年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的《關于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的意見》明確規定:“凡出現‘帶病提拔’、突擊提拔、違規破格提拔等問題,都要對選拔任用過程進行倒查,存在隱情不報、違反程序等失職瀆職行為的,不僅查處當事人,而且追究責任人,一查到底、問責到人。”所以說,身為領導干部,不能以為只要自己干凈就可以了,“一畝三分地”上的雜草、害蟲也要及時清理。(記者 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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