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我省開始試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今后,食品安全問題導致的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向消費者及時先行賠付。
吃過橋米線噎著 消費者獲賠600多元
據悉,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引起生產經營的食品存在缺陷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生活中由食品安全帶來的傷害很常見。保險真的能為這些傷害買單?2011年,華安保險貴州分公司率先在全省推出了首個“餐飲業綜合保險”,5年來已為消費者遭受的各種傷害買單5萬元。
去年5月,一位客人在某酒樓就餐時,因衛生間地面積水過多,不慎踩到水坑里滑到并摔傷臉部。之后,華安保險為客人賠付醫療費等1700元。
今年5月,一位女士在某酒樓吃過橋米線時噎著了,被送往貴醫附院急救。檢查結果發現,原來是米線里的魚刺卡住了她的喉嚨,華安保險賠付醫療費600多元。
本月,在某餐廳就餐的嚴女士,關門時不慎將左手中指夾傷,被送至省骨科醫院救治,預計理賠費用1500元左右。“摔傷、燙傷、食物中毒、夾傷……理賠客戶遭遇多種傷害,其中摔傷最多,占到六成以上。迄今為止賠付筆數達20筆,賠款金額約為5萬元。最大的賠付金額近3萬元,最低的500元”據華安保險貴州分公司財產險部負責人李琳表示。
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覆蓋面廣
近日,省政府食安辦、貴州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貴州保監局聯合下文,開始試點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該保險不僅覆蓋了大中型餐館,更鼓勵將特色支柱產業、食品安全風險高發環節和風險危害影響廣泛的領域和企業納入試點,使保障范圍更全面。
該保險覆蓋范圍包括:年主營業務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獨立核算的食品生產企業;乳制品、肉制品、調味品、白酒、嬰幼兒及其他配方谷粉、飲料、食用植物油、瓶(桶)裝水等食品生產企業。
店鋪實際營業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以顧客自選方式兼營(主營)食品,并向顧客提供相關服務(食品)零售企業;實行總部統一配送的食品經營連鎖超市;年營業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食品批發商;乳制品、肉制品、豆制品、酒類、飲料、食用油、水產品、兒童食品、蜜餞、食品添加劑批發商;食品區域代理商。
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大中型餐館等;保健食品生產企業。
鉻大米、毒奶粉、在外吃飯被燙傷……以往面對這些食品安全問題時,消費者要么索賠無門,要么維權遭遇長期拖延。不過,這種現狀將隨著食品安全責任保險試點得到改善。
“根據新《食品安全法》,出現食品安全事故以后,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去索賠。如果這個企業投保了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保險公司就會第一時間先行賠付,利用市場化的手段參與社會管理。”貴州保監局財產保險監管處夏海濤表示。
作者: 李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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