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實現“大病不出縣”
本月底前,各縣(市)人民政府出臺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藥品加成;到2017年,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實現大病不出縣目標……針對一邊是三甲醫院人滿為患,另一邊則是基層醫療機構門庭冷落的現狀,昨日,省政府辦公廳傳來好消息,《貴州省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已正式印發。
如何有效緩解群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構建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體系和分級診療就醫格局勢在必行。該“方案”給出了一系列振奮人心的改革目標。即:2015年,(1)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10月底前各縣(市)人民政府出臺實施方案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取消藥品加成。(2)實施公立醫院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3)建立補償機制。(4)啟動醫療服務價格調整。(5)落實醫院用人自主權和經營管理權。(6)組建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制定并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辦法。(7)編制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8)完善縣級公立醫院內部績效考核制度。(9)全面啟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10)強化監管,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11)探索建立由政府向公立醫院選派總會計師制度。
到2017年,(1)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2)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實現大病不出縣目標。(3)建立落實縣級人民政府財政投入保障制度。(4)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實質性成效。(5)合理核定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總量。(6)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7)群眾滿意度明顯提升。(8)縣域內分級診療制度基本形成。
優化縣域醫療資源配置
亮點:40萬人口縣級醫院按三級醫院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
該“方案”提出:縣級公立醫院主要承擔縣域居民的常見病、多發病診療,急危重癥搶救與疑難病轉診,負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指導,開展傳染病防控等公共衛生服務、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緊急醫療救援等工作。
縣級人民政府是舉辦縣級公立醫院的主體,每個縣(市)要辦好1所縣(市)人民醫院和1所縣(市)中醫類醫院,4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人民醫院(含中醫醫院)按三級醫院標準進行規劃和建設。
嚴禁縣級公立醫院自行舉債建設和舉債購置大型醫用設備,鼓勵縣級公立醫院使用國產設備和器械。
落實支持和引導社會資本辦醫政策,尤其是放寬社會資本辦醫準入范圍,并支持社會資本舉辦的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
改革管理體制
亮點: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應包括合理用藥、滿意度等
根據該“方案”,建立統一高效、權責一致的政府辦醫體制。2015年底前,各縣(市)組建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政府有關部門、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以及其他利益相關方組成的縣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
落實縣級公立醫院獨立法人地位和經營管理自主權。完善縣級公立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逐步取消醫院的行政級別。
建立科學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標包括:合理用藥、費用控制、運行效率和社會滿意度等。考核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并與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任免、獎懲等掛鉤。
建立科學的縣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制度。健全縣級公立醫院內部管理制度。改善醫院服務等。
建立縣級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亮點: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所有縣級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
該“方案”明確:破除以藥補醫機制。所有縣級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改革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縣級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
理順醫療服務價格。在保證醫保基金可承受、總體上群眾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通過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降低的費用,主要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不得直接返還醫院。
各市(州)價格主管部門要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于2015年12月底前出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2016年完善動態調整。
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檢驗價格,合理調整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
完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亮點: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費用
該“方案”指出: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費用。縣級公立醫院使用的藥品必須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
對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基礎輸液、臨床用量小的藥品和常用低價藥品,實行集中掛網,由醫院直接采購,采購價格由各地或縣級公立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協商確定,并在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采購。
高值醫用耗材通過省級相關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陽光采購,網上公開交易。
縣級公立醫院要重點圍繞輔助性、高回扣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加強對醫務人員處方行為的監控,推行電子處方,按照規范建立系統化、標準化和持續改進的處方點評制度,促進合理用藥。
改革醫保支付制度
亮點:到2017年,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
該“方案”提出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實行按病種付費的,要制定臨床路徑,規范操作方式,根據前三年病種實際費用和臨床路徑實施情況,兼顧費用增長因素,合理確定病種付費標準。實行按人頭和按床日付費的,要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付費標準,加強出入院管理。
2015年底前,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縣域內所有公立醫院,覆蓋30%以上的縣級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到2017年,全面實行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復合型付費方式。加強臨床路徑管理,到2017年,進入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人總數不少于醫院總住院病人數的50%。
加快推進醫保對醫務人員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均次(病種)費用、參保(合)患者醫療費用實際補償比等進行公示,提升基本醫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2015年所有縣(市)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和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加強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和商業保險等多種保障制度的銜接,進一步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強化服務監管
亮點: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該“方案”規定,嚴格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加強醫藥費用監管控制,重點監控門診和住院次均費用、醫療總費用、每門急診次均費用增幅、每出院者次均費用增幅、業務收入增長幅度、基本藥物使用比例、收支結構以及檢查檢驗、藥品(含自費藥品)、檢查檢驗、醫用耗材等占醫療收入比例情況。
到2016年,實現縣級公立醫院門診、住院患者人均費用和總收入增幅下降,藥占比下降,醫療服務收入(不含藥品、耗材、檢查檢驗費收入)占業務收入比重提升,自付醫療費用占總醫療費用比例下降。到2017年,縣級公立醫院藥占比原則上控制在30%以內,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趨勢得到有效遏制。(胡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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