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針對當前村級衛生計生人員收入分配低,造成村寨衛計隊伍難以穩定的實際,黃平縣最近出臺新的規定,保障村級醫生的合理合法性收入。
一、提高財政的補助標準。村級醫生每月定額補助標準由300元提高到600元,提高的300元由州、縣兩級財政按照3:7比例承擔。村級醫生每月定額補助按每兩年增加100元的標準遞增。經年終考核合格的村醫,按年人均1200元標準進行獎勵。對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計生室,綜合考慮服務人口數量、服務范圍等因素給予定額補助,原則上每人每月不低于417元。
二、政府購買服務補助。對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村衛生計生室,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合理補助,在落實原有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48%的基礎上,以2015年農村地區新增人均5元基本公衛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于村級醫生的前提下,未來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重點向村級醫生傾斜。
三、一般診療費補償。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計生室納入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對村級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根據貴州省有關部門規定,采取門診9元/3日的標準向村衛生計生室支付一般診療費。以后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將動態調整村級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并逐步提高村級醫生的待遇水平。
四、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村級醫生待遇。對在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貧困地區和服務人口較少的村,村級醫生每月各項收入總和未達到2000元的,縣級財政金給予補足2000元以上。
五、完善村級醫生養老和退休政策。對聘用的村級衛生人員的養老保險,在從聘用之月起繳納社會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滿15年以上者,可辦退休手續。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可繼續繳費。參保登記的補繳年限,繳費比例為20%。按照個人自愿參保原則,費用由本人繳納;目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已辦理或正準備辦理退出手續的在崗鄉村醫生或者是曾經在鄉村醫生崗位連續服務滿10年以上的人員,通過補繳方式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六、建立村級醫生醫療風險分擔和賠償機制。按在崗村級醫生人數來繳納醫療責任保險,由參加醫療服務的村衛生計生室自行購買,降低村衛生計生室開展醫療服務的風險壓力,不斷改善村級醫生執業環境。
七、建立維護村級醫生的合法權益機制。嚴禁各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村級醫生收取、攤派國家規定之外的費用,保護、支持村級醫生依法執業。對在農村預防保健、醫療服務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績的村級醫生,可推薦納入“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范圍。(廖尚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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