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凌忠云)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串供或者偽造、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事實等5種情況的對抗組織審查行為,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處分,直至開除黨籍。
8月26日,黔東南州紀委召開2016年度下半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新聞發布會,記者從會上獲悉,在干部約談中,個別“問題干部”無視紀律規矩,或避重就輕,或弄虛作假,跟組織耍“小聰明”,對抗組織審查,最終,這些“問題干部”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處分↓↓↓
三穗縣政協原副主席楊秀文,在組織未掌握其問題線索的情況下,于2015年4月13日到州紀委主動交代部分問題,并上交部分違紀所得,避重就輕,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掩蓋違紀違法事實。
發布會現場
2016年2月,經州委批準,州紀委對楊秀文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并采取“兩規”措施。2016年4月,經州委批準,給予楊秀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楊秀文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事實證明,向組織耍“交小瞞大”的伎倆,何其荒唐!
和這位政協副主席不同,丹寨縣水務局原局長王文才則玩起了另一種把戲。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丹寨縣紀委根據“德廉巡查”發現和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先后3次約談縣水務局局長王文才。王文才矢口否認有關問題存在,拒不向組織如實交代自身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并作出虛假說明欺騙組織。
2016年4月7日,經丹寨縣委批準,丹寨縣紀委對王文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2016年6月經丹寨縣委、縣政府批準,給予王文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王文才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如此不把組織當回事,哪里還有點黨員的樣子?
與這位水務局長耍著相同把戲的,還有麻江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原主任羅時國,為轉移證據、掩蓋事實真相,面對組織的調查羅時國玩起了“對抗”。
2015年4月至9月,麻江縣紀委根據掌握的問題線索及核實情況,先后2次約談時任縣扶貧辦主任的羅時國,要求其向組織說明有關問題,羅時國矢口否認有關問題存在,拒不向組織如實交代自身存在的違紀違法問題,并在組織調查期間轉移證據,掩蓋事實真相,對抗組織調查。
2016年2月2日,經麻江縣委批準,麻江縣紀委對羅時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2016年3月16日經麻江縣委批準,給予羅時國開除黨籍處分,2016年3月30日麻江縣人大常委會給予羅時國撤職處分,降為科員。
對抗組織調查,這無異于作繭自縛,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結語:無數違紀案例表明,跟組織耍“小聰明”,終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聰明反被聰明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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