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新農合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不斷鞏固提高。2016年,全州參合394.6萬人,參合率99.4%。根據《關于做好2016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黔衛計發[2016]46號)文件精神,新農合人均籌資標準510元,其中,各級財政新農合補助標準由2015年的380元/人提高到420元/人,個人繳費90元/人。全年籌集新農合基金20.12億元, 其中:中央財政配套11.83億元,省級財政配套4.02億元,州級財政配套0.28億元,縣級財政配套0.43億元,農民個人繳納參合資金3.55億元。截至9月30日,全州共補償632.7萬人次,補償12.88億元,補償受益率160.34%%,同比增長10.48%,實補比65.32%,同比提高2.58%;門診統籌實際補償比58.14%,同比提高1.13%。
二是新農合大病保險制度實現全覆蓋。2016年,全州參加大病保險394.06萬人,實現大病保險全面覆蓋。按照新農合基金籌集總額的6%即人均籌資30.6元標準籌集大病保險基金1.21億元。我州參合群眾累計住院合規自付費用超過6000元以上部分,按50%-80%比例補償,每人每年最高支付50萬元,保底補償100元。截至10月30日,大病保險賠付38236人,理賠4613.82萬元,大病保險實際補償比10.56%,合并新農合政策實補比達70.58%。新農合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進一步減輕了參合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
三是醫療救助精準扶貧工作穩步推進。根據《關于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救助保障水平推進精準扶貧的實施方案》(黔東南黨發[2015]23號)要求,我州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啟動醫療救助精準扶貧工作。 截至11月15日,全州11類精準扶貧對象獲得三重醫療救助30.68萬人次,共發生醫療總費用2.31億元,其中新農合政策范圍內醫療總費用2.16億元,三重醫療救助總補償費用2.03億元,其中新農合基本醫療補償1.56億元,大病保險理賠1567.19萬元,醫療救助2876.7萬元,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保障水平達94.00%。通過實施基本醫療、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醫療保障”制度,進一步提高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水平,有效緩解了群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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