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貴州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2015年全省法院部分重大刑事案件審判工作情況。記者從會上獲悉,2015年,全省法院充分發(fā)揮刑事審判職能,共受理各類刑事一審案件32163件,審結30137件,判處罪犯34668人。會上,省法院新聞發(fā)言人史麒麟向媒體通報了省法院近期審結的四起重大刑事案件。
案1:凱里“1.13”特大爆炸案兩主犯判處死刑
【基本案情】
被告人楊文龍因欠下外債,在與被告人楊盤中聊天時提出采用爆炸方式搶劫賭資的想法,楊盤中表示同意。二人經踩點將凱里市龍場鎮(zhèn)老山村“滾地龍”賭場確定為爆炸搶劫的目標。
二人為方便作案,在凱里市金井新村一小區(qū)盜竊一輛五菱之光面包車。隨后,在凱里市灣水鎮(zhèn)里仁煤礦盜得一箱24公斤硝銨炸藥。二人又到施秉縣城購買制作遙控炸彈所需的遙控裝置,并在楊文龍家地下室制作遙控裝置。
2014年1月12日晚,楊文龍,楊盤中駕駛盜得的面包車攜帶制作好的遙控裝置、裝好炸藥的蛇皮袋、電雷管、十字鎬、電筒、螺絲刀等作案工具到事先踩好點的“滾地龍”賭場掩埋好。2014年1月13日中午12時許,楊盤中按計劃帶著遙控器從龍場鎮(zhèn)街上乘坐專門接送賭客的車輛前往老山村“滾地龍”賭場,隨后楊文龍也駕車至該賭場下面的公路旁準備接應。中午14時許,楊盤中在賭場坡上按壓遙控器引爆了掩埋在賭場的炸彈,造成15人死亡、4人重傷、6人輕傷、8人輕微傷的嚴重后果。爆炸發(fā)生后,二人逃離現(xiàn)場。2014年3月5日23時許,公安人員在金沙縣將楊文龍、楊盤中抓獲歸案,一審判處兩人死刑。
一審宣判后,被告人楊文龍、楊盤中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駁回二人上訴。以爆炸罪判處楊文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爆炸物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以爆炸罪判處楊盤中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盜竊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現(xiàn)本案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案例2:動輒持刀亂殺多次傷及無辜男子獲死刑
【基本案情】
1999年初,被告人楊開志與其妻被害人項學芬發(fā)生矛盾,項學芬離家外出務工。同年3月15日,楊開志到四川省敘永縣尋找項學芬,項學芬得知后到敘永縣環(huán)城大道路邊一住宅外躲避。
當日20時許,在楊開志的要求下,項學芬之友被害人侯開美被迫帶領楊開志在被害人吳啟倫家圍墻外找到項學芬。楊開志毆打項學芬,并用隨身攜帶的尖刀捅刺其右胸、左下肢9刀。吳啟倫聽見項學芬呼救后出門查看,楊開志沖上前捅刺其腹部一刀。楊開志逃離現(xiàn)場時,又捅刺侯開美腰部、腹部兩刀。次日,吳啟倫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侯開美、項學芬所受損傷為輕傷。
2013年2月9日晚,被告人楊開志在貴州省畢節(jié)市七星關區(qū)大銀鎮(zhèn)黃塘村養(yǎng)天窩組范厚發(fā)家與王昌國及被害人王昌順賭博時發(fā)生口角并抓打,王昌順頭部受傷。雙方被在場人員拉開后,王昌國、楊開志到王必端家,王昌順打電話邀約朱友遠等人到現(xiàn)場。
朱友遠及被害人朱大齊、朱友松等一行人到王必端家找到楊開志后,雙方再次發(fā)生抓打。楊開志從身上拿出匕首一陣亂刺,將在場的被害人徐言翠、王昌智、范賢瓊、范賢友、王昌順、朱大齊、朱友松刺傷后逃離現(xiàn)場。徐言翠當場死亡。經鑒定,徐言翠系被單刃銳器刺破脾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昌智、朱友松的損傷為重傷;范賢瓊、范賢友的損傷為輕傷;王昌順、朱大齊的損傷為輕微傷。
貴州省畢節(jié)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楊開志犯故意殺人罪向貴州省畢節(jié)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貴州省畢節(jié)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楊開志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被告人楊開志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xiàn)本案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案例3:因瑣事持刀連續(xù)刺殺2人主犯領死刑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4日19時許,被告人沈立伍在盤縣羊場鄉(xiāng)上午村后山組江文方家小賣店門口因瑣事口角糾紛與被害人代君華、代君才發(fā)生爭執(zhí)、抓扯,沈立伍持刀對代君華、代君才連續(xù)刺殺后逃離現(xiàn)場,致代君華當場死亡,代君才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鑒定:代君才系被他人持銳器刺殺左胸部致左肺損傷死亡;代君華系被他人持銳器刺殺左胸部致心臟損傷死亡。
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沈立伍犯故意殺人罪向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開庭進行審理,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沈立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沈立伍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案例4:不僅殺人還侮辱尸體男子一審被判死刑
【基本案情】
2014年12月28日晚,被告人鄧正龍在貴州省盤縣斷江鎮(zhèn)沿塘村村委會旁的公廁上廁所,見被害人吳某某(女,系某職業(yè)院校在讀學生,歿年16歲)一人進入女廁所,遂起歹念,便進入女廁所。
吳某某見鄧正龍進入女廁所,立即站起來并大聲喊叫。鄧正龍怕被人聽到喊叫聲,便沖去捂住吳某某的嘴,吳某某竭力反抗并咬鄧正龍的手,在吳某某掙扎的過程中,鄧正龍一只手緊緊卡住吳某某脖子,一只手在吳某某胸部、下身亂摸,直到吳某某口吐白沫,不再動彈。
鄧正龍隨后將吳某某拖到廁所旁一小巷子對吳尸體進行猥褻后逃離現(xiàn)場。經法醫(yī)鑒定,死者吳某某系被他人扼頸窒息死亡。2014年12月29日22時,公安機關在盤縣斷江鎮(zhèn)新華網吧內將鄧正龍抓獲。
貴州省六盤水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鄧正龍犯故意殺人罪、侮辱尸體罪向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不公開開庭審理,認定被告人鄧正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侮辱尸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被告人鄧正龍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駁回鄧正龍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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