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6月7日凌晨零時許,鎮遠縣舞陽河上祝圣橋,月隱風清,燈光寂寥,三三兩兩的游客正準備回賓館休息。誰也沒有料到,驚險的一幕發生了。“撲通”一聲,一位年輕女子從十幾米高的橋上跳進了河中。
接到警情后,正在3公里外巡邏的鎮遠公安110處警中隊民警曾江迅速帶領特巡警隊員駕車趕赴現場。僅僅用時2分多鐘,民警即趕到事發地點。此時,只見祝圣橋上已經圍滿了群眾,而跳河女子已被水流飄到距離大橋200米的下游,人浮在水面,一動不動。祝圣橋下的舞陽河水水深有10多米,水面寬有50多米,又是深夜,民警不敢貿然下水。但是救人如救火,容不得半點耽擱。曾江情急生智,想到這河兩岸的居民現在雖然以賓館業、餐飲業為生,但都是漁民出生,可能還會有漁船救人。而就在橋邊一戶人家門前,曾江就看見停泊著幾條小木船,急忙敲響這戶居民的大門。
40多歲的漁民徐德明此時早已睡去,聽見敲門聲出來開門。得知情況后,徐德明衣服也顧不上穿,只穿了一身短打,拿起船槳,說了句:“人在哪?快走!”借助警用強光手電,徐德明快速劃船到落水女子處,曾江等人將人拉上船來。只見身穿白色衣服的落水女子已經渾身冰冷,沒有了呼吸。曾江26歲,還是未婚青年,但此時哪里顧得那么多顧慮,在特巡警隊員的幫助下,曾江立即對女子實施人工呼吸救援。經反復多次,在船將要靠岸時,女子終于恢復了呼吸。
待命在岸上的特巡警隊員迅速將落水女子抬下船,爭分奪秒,奔跑著將女子又抬上救護車。截止筆者發稿時止,落水女子還在某醫院ICU病房治療,但已經好轉許多。醫生說,要不是民警救援及時,使其恢復呼吸,女子恐怕兇多吉少。
據了解,落實女子江玲(化名)今年17歲,貴州省凱里市人。江玲與同齡同市的男孩王某相戀,因年齡太小遭雙方父母反對后分手。男孩更是遠避到鎮遠一家賓館打工。6月6日夜,江玲趕到鎮遠,約王某在祝圣橋談話,要求合好,王某不同意。江玲說,你若不同意,我便跳河死給你看。王某認為對方不過任性說說,便說要跳就隨便你。哪知江玲果然縱身一躍。
民警提醒,身體發膚,受之父母,生命從來就不是屬于自己一個人的,每個人都要珍惜自己不可復制的生命,因為自殺不僅不能解決痛苦,還會增加無量的痛苦。好好活下去,才是對挫折、對困難最有力的武器。(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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