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罪犯讓人可恨,但未成年犯罪卻令人唏噓。如何使未成年在押人員卸下思想包袱,轉變觀念,承擔責任,積極正確地面對處罰。貴州省鎮(zhèn)遠縣看守所嚴格按照新《刑事訴訟法》提出的“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探索出一條用愛呼喚“浪子”回頭的道路。
據(jù)介紹,目前鎮(zhèn)遠縣看守所有未成年在押人員5人,3人涉嫌盜竊,1人涉嫌銷贓,1人涉嫌故意傷害。其中1998年出生的3人,1999年出生1人,2000年出生1人。
面對這些未成年在押人員,鎮(zhèn)遠縣看守所一是加強學習教育。他們給這些未成年在押人員買了筆記本、筆等,分別從文化知識、法律法規(guī)和道德修養(yǎng)等方面進行教育,幫助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積極主動邀請司法、婦聯(lián)等部門開展幫扶教育。
2016年6月14日,在鎮(zhèn)遠縣公安局的邀請下,鎮(zhèn)遠縣司法局副局長岳斌等一行三人,深入看守所對未成年在押犯罪嫌疑人開展幫扶教育工作。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龔律師圍繞未成年犯罪比較多見的盜竊罪進行細致講解,廣征博引,通過自己參與過的案例,分析當前未成年犯罪的主觀和客觀原因,讓5名未成年人在押人員減輕思想包袱。龔律師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教育,使他們現(xiàn)場流下后悔的眼淚,感受到國家的關注和保護,并沒有因為他們犯罪而遺棄他們。
鎮(zhèn)遠縣看守所二是開展心理疏導。由看守所民警、國家三級心理咨詢師周海波通過每周講座和個人面對面兩種方式,以案說法,向未成年在押人員深入淺出講述《刑法》、新《刑事訴訟法》、《未成年保護法》、《看守所執(zhí)法細則》等相關法律,并站在心理咨詢師的角度,剖析未成年在押人員犯罪的原因,講述如何運用心理學知識正確看問題,預防犯罪。在周海波的幫助下,自幼父母雙亡而走上盜竊犯罪道路的吳某,從內向不愛說話,有輕生念頭,逐漸變得開朗樂觀,熱愛生命。涉嫌故意傷害的丁某因犯罪較重,思想包袱很大,每日郁郁寡歡,并拒絕與人交流。周海波噓寒問暖,打動心扉,讓丁某正視自己的錯誤,樹立起改過自新的信心。
“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愛,不能因為他們犯下的錯誤我們就吝惜寬恕和愛心。”鎮(zhèn)遠縣看守所副所長李月圓說:“不僅我們民警要關懷關心,社會各界也要關愛,這樣浪子才能回頭,才不會才出監(jiān)獄,又入歧途。”(龍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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