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0月13日晚,從江法院執行干警驅車前往榕江縣抓獲隱身兩年的“老賴”姜某葉,并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天。
據了解,2009年丁某付在承包中鐵二局廈蓉高速公路AT12標段(四寨河路段)工程建設期間,姜某葉拖欠其沙石等材料款共計19885元。工程完工后,丁某付多次找姜某葉結算均無果,2014年丁某付將其告上法庭,從江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要求姜某葉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支付丁某付沙石款19885元。在判決生效后,姜某葉依然沒有履行義務。丁某付于2015年9月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姜某葉到法院作出書面承諾,答應在一個月內將錢還清,但在承諾之后,姜某葉就“隱身”了,法院一直尋找無果。經過兩年的查詢布控,10月13日終于在榕江將其抓獲,被執行人姜某葉對執行干警態度惡劣,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惡意逃避執行,其行為已經嚴重妨害了民事訴訟。遂依法作出上述決定。
此次執行行動是該院以雷霆之勢“大戰一百天、掀起基本解決執行難新高潮”,以敢于亮劍的勇氣和擔當,向執行難問題全面出擊的又一個縮影,對“老賴”起到了很好的震懾、警示、教育作用。(歐進坤 潘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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