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為實現教育精準扶貧,黔東南州從2016年秋季學期起,對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免除學雜費政策,補助標準為普通州屬學校每生每學期500元、普通縣(市)學校每生每學期380元、省級示范性一類學校每生每學期1000元、省級示范性二類學校每生每學期900元、省級示范性三類學校每生每學期800元。
為確保資金使用安全,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黔東南州財政局與教育局密切配合,從四個方面著力加強財政資金監管:一是督促各縣(市)財政局按照文件規定落實本級應承擔的補助資金,保證資金到位;二是要求各縣(市)財政、教育部門切實加強免學費補助資金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嚴禁“一邊免費、一邊收費”,杜絕通過虛報學生數套取補助資金的現象發生;三是監督學校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與標準支出,加強學校財務管理和資產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確保免學費資金使用的規范和有效;四是要求各縣(市)財政部門要與教育、審計、監察等有關部門密切合作,齊抓共管,加強對免學費政策落實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郝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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