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認真落實省、州紀委有關精神,嚴防違規公款吃喝送禮等“四風”問題回潮,近日,榕江縣紀委下發《關于對2017年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的通知》,擬于8月底前對全縣各部門、各鄉鎮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問題開展集中排查整治。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范圍為2017年以來單位公款購買消費白酒情況,對是否存在違規公款購買消費高檔白酒;是否存在購買高檔白酒后開具其他發票報賬;是否向下屬單位或企業轉嫁購買高檔白酒費用等有意規避、搞變通的行為;公務接待過程中是否違規使用高檔白酒;2017年以來單位購買和使用白酒的出入庫登記臺賬等內容進行重點排查。
同時,對自查發現的違規違紀問題,及時開展問責追究。對自查自糾工作中打折扣、搞變通的,一經查實,縣紀委將嚴肅追究責任。(吳宇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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