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聯合制定《貴州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
為充分發揮金融在促進創業帶動就業中的重要作用,助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貴州經濟平穩發展、創新發展,我省結合實際,將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辦法(試行)》明確,對個人按規定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實際貸款額度、利率和計息期限給予貼息。對小微企業按規定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的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的共同創業的借款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人均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經辦銀行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龍震宇 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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