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紀委通報了3起黨員干部虛報冒領扶貧資金典型案例。
1.施秉縣政協人口與資源環境委員會原主任吳昌文套取國家惠農資金問題。
2011年底至2012年初,吳昌文在施秉縣楊柳塘鎮任副鎮長期間,與李會成等7名鎮政府農業組成員投資租地40余畝,建立中藥材基地。以親屬名義成立了施秉縣黔興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由吳昌文、李會成等人經營。2012年楊柳塘政府發放太子參種植戶補貼時,吳昌文等人采用虛增太子參種植面積110畝的方式,套取國家惠農補貼資金9.9萬元。2017年2月,吳昌文受到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開陽縣永溫鎮招商引資中心原負責人朱記虛報土地面積,非法獲得土地征收款和青苗補償款問題。
2011年11月,在永溫鎮800萬噸綠色礦山技改項目征地工作中,朱記作為臨時抽調人員,負責對被征土地進行丈量。工作人員趙遠貴(另案處理)、石榮建(另案處理)與朱記商議,以被征地農戶李德坤(已病故)名義虛報10.2畝土地資料,非法獲得土地征收款和青苗補償款共計32.4972萬元,朱記分得1萬元。朱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西秀區東關辦事處水溪村黨支部原書記呂少其、原副書記陳中林、原村主任陳興全虛報冒領國家征地附著物補償款問題。
2014年4月至8月,呂少其、陳中林伙同水溪村村主任陳興全(非紀檢監察對象)利用協助西秀區東關辦事處進行征地補償的職務便利,在西秀區有關項目征地補償過程中,采用虛報征地附著物補償名單、數量的方式,先后3次以67名村民的名義,騙取國家征地附著物補償款275.04萬元,并進行私分。2013年10月至2014年12月,呂少其利用協助西秀區東關辦事處進行征地補償的職務便利,在西秀區有關項目征地補償過程中,采用虛報征地附著物補償名單、數量的方式,先后12次以33名村民的名義,騙取征地附著物補償款167.86萬元用于個人支出。2015年10月,呂少其、陳中林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程曦 張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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