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雷山縣交警大隊以及特警在丹江鎮望豐路口進行常規檢查,楊某在該路段路過時,看見民警正在查車,心生邪念,用微信拍攝一段短視頻并公然辱罵執勤民警,當天該短視頻迅速在微信傳開,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雷山縣公安在得知消息后迅速出擊,很快捕獲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我在望豐路口公交站臺用手機拍警察查車,然后我就開口罵人(警察),當時拿手機頭腦發熱了就用手機講.不該做這個事,我知道錯了。”12月27日 民警將涉事人員楊某傳喚到公安局,面對確鑿的證據和民警的訊問,楊某對公然辱罵執勤民警的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民警依法對其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雷山縣公安局民警楊經緯:
“我們在網絡中更因該合理使用自己的言行,不要隨意輕易辱罵他人,在自媒體時代里,網絡也是公共場所,雖然是社交的社區,傳播的速度甚至比我們現實當中人與人交談的還快,更因該對自己的言行在規定的法律合理的范圍之內發布相關的內容,不要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 ”
網絡并非真空地帶,也絕非法外之地,任何一個網民要自覺遵守互聯網法律法規,廣大網民在發布信息時,一定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多點理性,少點沖動,嚴守法律法規,切勿挑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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