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0日州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
(一)
決定任命:
劉隆俊為黔東南州財政局局長;
楊承進為黔東南州林業局局長。
決定免去:
徐錫南的黔東南州財政局局長職務;
劉隆俊的黔東南州林業局局長職務。
(二)
任命:
徐錫南為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王 進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龍七奇的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三)
任命:
陸昌興為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楊 俊為黔東南州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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