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下午18時37分,三穗交警大隊接110轉警稱:在工業(yè)園區(qū)千惠服裝廠門口這里發(fā)生了一起摩托車與小車碰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傷,請出警。大隊值班民警迅速趕赴現場,通過現場勘察、調取該路段監(jiān)控視頻和雙方當事人供詞,得知事發(fā)原因為:一輛號牌為湘N的小車從陸寨往園區(qū)行駛,行駛至美敏大道600米處時,該車駕駛員羅某打左轉向燈左轉彎時,一輛號牌為貴HS7948號普通二輪摩托車越過道路中心雙實線從后面急馳而來,超了一輛摩托車后又準備超羅某駕駛的小車,就在羅某左轉彎時摩托車仍不減速避讓,直接撞上了羅某駕駛的車輛,造成摩托車和小車受損,摩托車駕駛人楊某和摩托車乘車人姚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楊某駕駛機動車越過道路中心雙實線違法超車撞車肇事,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guī)定,其行為過錯是導致事故的直接原因,羅某在此次事故中沒有導致違法過錯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之規(guī)定,楊某應承擔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羅某與姚某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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