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天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天柱縣2018年城鄉低保提標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城鄉低保提標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方案》明確了城鄉低保保障標準。
《方案》明確,2018年,農村低保標準從3528元/年提高到3876元/年,城市低保標準從532元/月提高到570元/月,分別增長9.86%和7.14%,提標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方案》界定了城鄉低保保障范圍。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困難群眾要及時納入保障范圍;對經年度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確實已超過低保標準的低保對象,按低保常規動態管理方式退出保障范圍,堅決防止將農村低保保障人數與脫貧目標任務掛鉤以致造成“漏保”的錯誤做法,切實做到應保盡保、應退則退,確保全面小康不落一人。
《方案》明確了提標工作完成時限。從2018年1月全面啟動低保、扶貧共同入戶核查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入戶核查,5月中旬前完成對象審核審批,5月底前全面完成低保系統信息錄入,6月份按新標準兌現低保金,并補發1至5月的待遇差額。(姚敦基 吳德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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