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記者從貴州省工商局獲悉,自2014年10月1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實施以來,貴州省先后有13萬戶企業、1.1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因未履行公示義務或通過登記住所無法取得聯系等原因,先后被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截至目前,全省仍有9.51萬戶企業、0.88萬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未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企業應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日起的3年內,履行相關公示義務并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逾期不移出經營異常名錄的,將被工商部門依法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向社會公示。
企業一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所有社會公眾都可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查詢獲知相關信息。被列入“黑名單”的企業將被工商部門列為重點監督管理對象;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同時將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被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這種懲治力度,比傳統的行政處罰約束性和影響力更大。
根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企業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之日起滿5年未再發生失信行為,由有管轄權的工商部門移出。其中,因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5年未再發生失信行為,需向作出將其列入“黑名單”決定的工商部門提出移出申請。
據了解,目前,貴州省工商局已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信息公告”中的“期滿三年提醒公告”欄目,陸續發布即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提醒公告。預計到今年7月底,全省將有3.2萬余戶企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貴州省工商局提醒廣大企業:應及時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信息公告欄或直接查詢本企業名下的信用記錄情況,履行相關公示義務,避免被列入“黑名單”,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宋玟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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