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1日,鎮遠縣舞陽鎮火車站發生一起被盜案,被害人魏某某在火車站雷氏超市上班期間被人順手牽羊的方式盜走一部OPPO手機,價值3500元。案發后,刑偵大隊偵查員通過超市內的監控進行篩選,排查可疑人員,經過精心工作,發現一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該名男子的軌跡及身份信息無從知曉,偵查員立即轉變思路,以超市為中心劃定重點區域進行摸排走訪,鎖定該名男子將其抓獲,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姓楊,對自己盜竊手機行為供認不諱,偵查員在其身上追繳被盜的OPPO手機一部。
2018年3月14日,鎮遠縣大地鄉河壩村發生一起被盜案,被害人陳某某稱其兩個月前放在河壩村的一個水罐被盜,價值約2萬余元,案發后,刑偵大隊立即組織偵查員對現場進行勘驗,因案發時間無法確定,現場勘查與周邊走訪均未獲有價值線索,針對被盜物品特定性,偵查員根據被盜水罐的用途進行拓展,對可能涉及水罐用途的行業進行秘查,發現施秉黃土坡一個工地近期使用的水罐來路不明,經對該工地水罐進行初步核實后,偵查員立即進行收網,成功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某、莫某某抓獲,追回被盜水罐。
2018年6月23日12時許,鎮遠縣舞陽鎮河壩大道發生一起盜竊案,被害人梁某某當日11時許將自己的越野車停放在河濱大道高速路橋下,12時發現車窗玻璃被砸,放在副駕駛室內的一個手提包被盜,包內有現金7500和價值100余萬元的工程票據,近期正值旅游高峰及安全感、滿意度測評關鍵之際,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砸車實施盜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案發后,鎮遠縣局黨委高度重視,刑偵大隊侵財專班全員上崗,因案發地系城郊,又系進入縣城主干道,車流、人流巨大,且無視頻監控支撐,現場勘驗也未提取有價值的痕跡物證,在案件陷入僵局之際,刑偵大隊偵查員迎難而上,對現場周圍的環衛人員、建筑工人及平時有可能行經此地的人員進行逐一走訪,汲取有用線索,經過近一周不休不眠的工作,于7月2月在鎮遠縣舞陽鎮金堡路口一麻將館內成功將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禹某某抓獲,犯罪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交代犯罪行為,刑偵大隊偵查員立即調整思路,制定詳細的審訊方案,一舉攻破其心理防線,成功破獲該案,起獲被盜贓物。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楊某某、莫某某、禹某某已分別采取工作措施,追回的贓物已全部發還,案件正進一步偵辦當中。
在復雜多變的犯罪形勢下,鎮遠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本著高度站位、精準打擊的模式,連續攻克多起侵財類犯罪,為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添磚加瓦。(黃浩 龍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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