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2019年01月09日中午,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二中隊接到丹寨高速收費站報警電話稱:“有一貨車在丹寨收費站涉嫌超載超重,請出警處理。”接警后,二中隊民警立即前往丹寨收費站進行處置,并協助丹寨高速路政大隊工作人員對超載車輛進行卸貨,卸貨完畢后,二中隊民警根據丹寨高速路政大隊移交的稱重卸貨單及駕駛證件,對超重車輛駕駛人進行了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駕駛員接受處罰后駕駛車輛駛離現場。
2019年01月09日下午16時許,高速一大隊大隊值班室接到報警稱:“收到短信提示,自己的駕駛證在黔東南州境內被處罰記分,可是自己本人現在在貴州省黔西縣,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前往黔西縣車管所經查詢才知道是在你大隊轄區被處罰,自己的駕駛證前段時間已經丟失。”接警后,高速一大隊值班室迅速將這一情況反饋給二中隊,并要求二中隊立即啟動查緝布控應急預案,并聯合丹寨縣公安局通過一系列的技術手段,于當天下午16時50分,在丹寨縣金鐘大道將駕駛員及其所駕駛的號牌為渝B的重型牽引車所牽引的號牌為渝A的重型半掛車查獲。
經民警對駕駛員真實身份核實,駕駛員真實姓名為李某某,本人的駕駛證為B2,是不具備駕駛拖掛車資格的。其駕駛的渝BY8857號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渝AB336掛號重型平板自卸半掛車在余安高速133km+100m處實施駕駛貨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違法行為被現場查獲,因其準駕資格不符合,為了逃避相應的處罰,就向丹寨高速路政提供了姓名為袁某某的機動車駕駛證。
經民警詢問得知,此證件是其李某某在貴畢公路上一個加油站拾得的,因為自己也是貨車司機并且一直沒考得A1A2駕駛證,便自作聰明的用自己的照片將袁某某的照片替換下來,當成自己的駕駛證使用,誰知道剛開始使用每一個月,便被識破了。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黔東南交警支隊高速一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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