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價格調整如下:
一、早上6:00到夜間24:00出租車運營范圍:
在規定的運營范圍:
東至劍河高速公路出口一殯儀館;
西至劍河縣公安局看守所;
南抵320國道--白浪溪口--叢樹堡;
北達新怡小區(大稿午生態移民房小區)--八郎溪口--姊妹路--團結路--革東屯上--革東鎮政府--第一中學--幸福社區(大巫溝易地移民房小區)--濱江花園--江北豪庭--江北岸旅游服務中心--城關五小--思源社區(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區);
縣城--溫泉景區可以直達運營。以下同。
(1)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東至校場壩,西至馨怡社區(未來城、清江金府、綠源安置小區、楊梅山小區),南抵320國道、白浪溪口、叢樹堡,北達新怡小區(大稿午生態移民房小區)、八郎溪口、姊妹路、團結路、革東屯上、革東鎮政府1人4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加油站至校場壩一路點對點直達馨怡社區、未來城、清江金府、綠源安置小區和楊梅山小區1人5元/車次,每增加一人加收1元。
(2)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同上1)
至濱江花園、江北豪庭、劍河1號、江北主題廣場1人6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江北岸旅游服務中心、城關五小1人8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思源社區(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區)1人10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3)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同上1)
至革東新安置小區1人8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幸福社區(大巫溝易地移民房小區)1人10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4)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同上1)至第一中學1人10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5)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同上1)--劍峰修理廠1人8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至高速公路出口、殯儀館1人10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6)以行政中心廣場為中心(城區運營范圍:同上1)--第二中學、第四中學、看守所1人10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7)看守所、第四中學、第二中學點對點直達--幸福社區(大巫溝易地移民房小區)--第一中學--思源社區(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區)--高速公路出口、殯儀館1人16元/車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
(8)縣城--溫泉景區可以直達運營價格另行議價。
二、夜間24:00到早上6:00出租車運營價格:在規定的運營范圍內(城區范圍:東至校場壩,西至馨怡社區“未來城、清江金府、綠源安置小區、楊梅山小區”,南抵320國道、白浪溪口、叢樹堡,北達新怡小區“大稿午生態移民房小區”、八郎溪口、姊妹路、團結路、革東屯上、革東鎮政府1人6元/車次,2人7元/車次,3人8元/車次,4人9元/車次;
郊區范圍:1人/車次在早上6:00至夜間24:00的運營價格的基礎上增加2元,每增加1人加收1元)。
三、小學生以下兒童與成人合乘按成人同等加收1元(學齡兒童以下免收1人);
小學生在正常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人按2:00元收取,其他時間按成人收取。
四、其他規定:
1.城市出租汽車駕駛員在運營服務中不得亂收費、不得拒載、不得甩客。凡不按規定亂收費、拒載乘客、甩客(凡是無故不進小區的,途中終止服務的,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一經查實由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縣交通運輸部門和縣市場監管部門按規定從嚴查處,嚴重者由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2.凡是在城區運營范圍內車輛能正常出入的地方,必須將乘客安全送至目的地,否則乘客可拒付乘車費。
3.縣城出租汽車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明碼標價的規定,在車內醒目位置張貼價目表進行明碼標價,并配備駕駛員從業資格上崗牌。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