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連日來,雷山縣西江鎮黃里片區的中寨村、大龍村、黃里村三個村人民群眾先后組織村民自籌資金購買牲畜,民間舉行宰牛“議榔規”,打好防火保寨“預防針”活動,讓家喻戶曉,人人有責。
圖為黃里小寨集體防火保寨殺牛祭祀現場
近日,筆者在黃里小寨跟蹤釆訪看到,該寨4個村民小組、72戶人家,每戶自籌資金120元共8640,購買一頭黃牛(公牛),當天上午11點30分,由老、中、青26名男子組成防火“掃寨”隊伍集中到寨中,分配14名去寨旁各條大小7條路口站崗守路不準外來人進寨(包括本寨人),有12名中、老年人參與巫師一起,兩個人扛著一桶清水到每一戶灑水火坑滅火,一個人帶著13個貝殼,每到一家門口擺放地下倒酒,一個人帶著13根竹子配置木皮尖刀,到每一家門口將它站崗守衛1分鐘左右,收拾另到一家……,一人手拿一個灰盒每到一家撮一點灰放入盒內,一個人每到一家要一兩米左右放入口袋,巫師手拿七根芭茅草捆扎一把隨后進家屋內邊念巫詞邊揮動草把掃,表示逐邪清災,“把火災鬼趕到寨外之意,走時還撒米粒。這樣經過兩個多小時繞寨一圈后將鬼帶到遠離寨子的河邊祭場。
圖為黃里小寨“掃寨”祭祀河邊場地
黃牛牽入祭場后,鬼師念幾句送終詞,即將祭牛宰殺。然后派一個人從祭場到鄰寨買新火種,買新火用稻草扎成火把帶來送到祭場,點燃早已準備好在祭場上的干柴堆,讓其冒出火煙,以此向守路口的人發出信號,表示新火已到,撤回把守路口的人和草表,可以讓人進出寨子了。牲畜宰殺后,用火燒身洗凈,便將取出的肝切成十三片,砍下祭牲的十三根肋骨,煮熟后,擺成十三份,同時擺上“火災鬼”草編形、十三個貝殼(酒杯)、竹筒等,再由鬼師念巫詞,由十二人陪在一起分別往地下倒酒、撒一點祭牲血肉內雜、飯等祭品,請鬼來享受祭祀品,人也同時喝酒、吃肝、喝血陪鬼。由巫師念詞送鬼,讓它由原開始召來的原路返回,不準再進寨來,送到目的地后拆去擺在地下的火鬼模形,十三個竹筒,把祭牲的角或骨捆在中間的綠色小樹,表示鬼已將祭牲帶走,不再來作邪。此后由各戶用油柴來點火取回自家,火進家后即允許各家用新火了。在巫師念驅火鬼詞的同時,那些助手們把祭牲雜穢與各家湊的米放在一大鍋里煮成稀粥,給到祭場的大小孩食用。而由幾個人把祭牲的肉、骨砍切,按寨上戶數分成若干份。肉分好后,各家自帶在家煮所分的肉好的飯、酒、鍋、碗及餐具等,分別到寨外周圍或祭場煮所分的肉吃,一次吃不完,第二天上午再來吃,總之吃完為止。各家吃飯吃肉結束后,要以清水洗碗筷餐具、洗手漱口,才能還回家中。
掃寨是雷山縣苗族人民的一種集體防火保寨的民間習俗活動。分布在雷山縣的西江、丹江、郎德、方祥、望豐、大塘、永樂、達地等八個鄉鎮,這八個鄉鎮之中,遍及縣城1208平方公里之內。雷山縣位于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東鄰臺江、劍河、榕江三縣,南接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三都水族自治縣,西連丹寨縣,北靠凱里市。苗嶺山脈自西南向東北橫亙全境,苗嶺主峰雷公山海撥2178.8米,是雷山縣因此得名。
圖為黃里小寨寨景一角
雷山苗族掃寨是苗族民眾為增強防火意識,讓全寨各戶籌資購牲畜,集中一起宰殺,經巫師念咒盟約,然后分牲畜之肉而食之,每個人吃了這種肉,就負有防火保寨的義務和責任,它體現了苗族社會中運用習慣法自治自理社會的一種形式,它是苗族習慣法文化的一種體現。這種群體的盟約形式,與苗族民眾“議榔”制訂鄉規民約形式相同,它體現了苗族習慣法在苗族民眾防火保寨方面的運用。
苗族掃寨是一種集體盟約防火保寨的活動,是苗族習慣法在防火安全方面的運用,各村以自然寨為界限自籌資金購買牲畜(黃牛或豬)舉行集體防火“掃寨”活動。但在“文革”時期被打成迷信活動而予以禁止。改革開放以后,苗族掃寨活動亦得解禁,一般每年的冬季舉行集體防火“掃寨”活動。掃寨各村寨根據本寨情況,有的一年舉行一次,有的兩三年舉行一次,有的四五年舉行一次 。(張希才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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