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近日,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處一起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但駕駛人王某屢教不改,依然心存僥幸,再次駕駛機動車途徑雷山縣境內時,被執勤交警當場查處。
2019年05月19日,王某駕駛號牌為貴H***87的小型普通客車,由凱里往雷山方向行駛。19時21分,途徑雷山縣丹江鎮治安村路口處時,正在巡邏的交警警務通顯示,該號牌車輛駕駛人駕駛證異常,巡邏交警立即對該車攔停檢查。民警通過網上查詢發現,駕駛人王某駕駛證已被吊銷,在進一步詢問中交警得知,王某在2019年01月29日,在凱里市金三大道因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凱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吊銷駕駛證,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申領,目前還未到重新申領駕駛證的時間。現在又駕駛機動車行經雷山境內,雷山交警將其查獲,王某行為屬于無證有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將依法對王某作出罰款1000元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處罰,并對王某的違法行為提出批評教育,王某表示將吸取教訓,以后不會再犯。
雷山交警提醒,駕駛人駕車上路應當具有與所駕駛車型相符駕駛資格,在明知自己醉駕駕駛證被吊銷,卻仗著駕車經驗豐富仍懷僥幸心理駕駛機動車,更屬知法犯法,車輛上路駕駛人要嚴守交通法律法規,加強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僥幸心理不可有。(楊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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