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堅持黨的領導。該院深刻認識到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工作是檢察職能服務脫貧攻堅的重要方式,主動將上級檢察機關的專項工作部署向縣委進行專題匯報,爭取領導和支持。對報請縣委政法委審批的國家司法救助案件,及時按要求補充完善相關印證材料,確保審批率達到100%。
二是堅持為民服務。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對象是生活困難急需得到幫助的群體,該院結合當前實際,將貧困當事人和未成年人作為救助重點,對一年來所辦案件的刑事被害人進行認真梳理,向刑事被害人調查了解案發后的生產生活情況,對確有困難符合救助條件的確定為擬救助對象,告知其可以提出救助申請。
三是堅持依法辦案。幫助申請救助是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工作內容之一,該院積極協調縣司法局公職律師為救助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提高了救助申請文書的質量。為體現公平合理和應救盡救原則,該院邀請扶貧部門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幫扶干部對辦理的國家司法救助案件進行公開審查,將評議意見作為救助決定的重要參考。
四是堅持親歷親為。該院國家司法救助案件由分管副檢察長直接辦理,通過深入救助申請人家中當面了解,村民委員會開具救助申請人生活困難證明,鄉鎮社會事務部門出具救助申請人受資助情況證明,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審核意見各環節,認真審查把關。在報請縣委政法委審批和財政部門撥款過程中,檢察長親自匯報和協調,加快了救助金的及時審批和撥付到位。
五是堅持內外協作。檢察機關國家司法救助的案源主要來自于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環節,該院負責控申業務的第三檢察部與負責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業務的第一檢察部建立案情通報和會商機制,對于符合救助條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時移送案件線索開展救助。并主動與扶貧部門聯系,商請對擬救助對象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予以核實,對救助情況進行通報,共同探索多元化的扶持措施,進一步鞏固救助成效。(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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