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月9日下午15時許,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三大隊民警胡鵬飛、輔警何長林在崗點設卡執勤,開展車輛例行檢查工作。迎面駛來一輛豐田越野車,當民警要求其出示駕照行駛證時,副駕駛卻遞出來一份“臨時通行證”。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駕照、行駛證,并開展例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車輛沒有隨車攜帶強制保險單也沒有保險車貼,民警要求司乘人員配合出示有關材料,以便檢查車輛是否脫保。翻找幾分鐘后,仍未找到有關保單。
隨后,民警通過交管平臺查詢到,車輛是2018年10月保險到期,乘車人聲稱車輛已經續保,多次電話溝通后得知車輛進的是平安保險,民警便通過電話核實,車輛確已續保,便對駕駛員開具未攜帶保單、保險標志的處罰決定書。在開具處罰決定書時,乘車人態度跋扈,聲稱自己認識很多“上面的人”、“兄弟你太認真了吧,錢可以罰,分就不要扣了”、“一分也扣啊”,處罰過程中,司乘人員要求民警出示警官證拍照,民警理性文明出示有關證件,并告知處罰條款。
最終,駕駛員因未隨車放置保險標志(已投保)的違法行為,處記一分并處罰款20元處罰的處罰。(何曉天 何長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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