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袁仁坤 記者 王莉)買一輛新車原本是一件高興的事兒,可榕江的潘先生卻因新買的車引出了一場糾紛,甚是苦惱。近日,榕江縣市場監管局就成功的為消費者潘先生調解了這場“換車風波”,為其挽回經濟損失82000元,獲補償3000元。
6月28日,榕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12315投訴舉報中心平臺轉來的汽車消費投訴。消費者潘先生于6月18日在榕江縣某某汽車銷售公司購買了一輛吉利遠景SUV汽車,價值82000元。購得心儀的新車后,潘先生滿心歡喜,不料潘先生的新車才駕駛了4天發電機竟然出了故障,導致整臺車無法啟動。
隨后,潘先生立即找到了該汽車銷售公司要求換車,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雙方僵持不下、協商無果,無奈之下潘先生撥打了“12315”投訴舉報熱線,請求市監部門幫助他維權。潘先生說:“我的訴求就只是要求換一臺同款的新車。”
當天,榕江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后,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進行調查了解詳情。經查實,潘先生投訴的事實成立,執法人員責令經銷商負責人李女士立即聯系該車生產廠家,并將該車出現的故障情況拍照發給生產廠家,要求生產廠家與經銷商立即對接好,必須給予消費者潘先生一個滿意的答復。
最后,按照《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生產廠家和經銷商給予消費者潘先生更換了同款同價的原裝發電機,且增加三次免費的全車保養,并給予在汽車修理期間的一定補償。
對此調解結果,潘先生非常滿意,對著執法人員連連道謝。這場“換車風波”在榕江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的公正調解下,最終得到了圓滿的解決,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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