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搶國家補助低保戶救濟糧,組織村民沖擊政府,施秉公安迅速展開偵查,通過案件研判梳理,牽出了一個以張某清為首的農村惡勢力犯罪集團。
案情回顧
2018年7月11日,施秉縣雙井鎮銅鼓村發生一起哄搶國家補助低保戶救濟糧沖擊政府案件。2018年正處于脫貧攻堅沖刺階段,該案對開展扶貧工作帶來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案發后,我局高度重視,施秉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董國強立即指令刑偵大隊民警對該事件進行全面調查。經深入調查研判,該起事件是在少數不法分子的煽動和裹脅村民參與了聚眾哄搶救濟糧、妨害公務、聚眾擾亂交通秩序、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綜合全案材料可以認定嫌疑人具備典型的農村黑惡勢力犯罪特征。我局掃黑除惡專班迅速對“7.13”涉惡犯罪進行調查取證。同時,董國強局長對專班民警提出要求:要全力以赴,全面調查,將該案辦成經得起歷史檢驗的鐵案,有黑掃黑,有惡除惡,黑惡不除絕不收兵,我們要全力保障轄區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因該村系少數民族村寨,村民涉案人數較多,村民不愿配合公安機關調查,甚至比較排斥進村的陌生人,因此加大了專班偵查民警調查取證的難度。但偵查民警沒有退縮,連續縝密細致的偵查,在長達數月的線索摸排中,以張某清、潘某發、張某保、楊某、張某等人為骨干的農村惡勢力犯罪集團浮出水面。
經查,2015年以來,張某清糾集張某、潘某發、李某學、張某保、楊某、張某九、張某保、張某武、張某邦等人倚仗家族勢力,在銅鼓村及其周邊一帶村寨經常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欺壓百姓,利用所謂的“村規民約”,形成強勢地位,迫使村民順從該集團的使喚。該集團長期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目無法紀,以選舉“寨老”的方式對抗基層組織。致使被殘害的群眾怨聲載道,苦不堪言,多數被害人、證人怒不敢言,甚至無視黨政機關,氣焰囂張至極。該集團實施尋釁滋事、聚眾哄搶、故意傷害、聚眾擾亂交通秩序、聚眾沖擊國家機關、非法侵入住宅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侵害了基層組織的穩定性,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此案系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之規定,屬惡勢力犯罪集團。
2019年3月,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楊秀澗到我局聽取掃黑除惡案件匯報,隨后指派州局掃黑專家到我局閱卷和業務指導。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和專班的調查取證下,查明了該案涉案人員。2019年5月,專班先后到上海、浙江、杭州、廣西等犯罪嫌疑人的落腳點開展抓捕工作,涉案人員全部抓獲歸案。案件偵查終結后,我局將該案以農村惡勢力犯罪集團向施秉縣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19年10月10日,施秉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等待著罪犯的,是法律的嚴厲制裁。施秉縣公安局歷時近十個月進行線索摸排,偵查收集證據,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幾經波折,該起案件終于塵埃落定。
天理昭昭,金盾秉持,施秉公安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總要求,踐行著人民公安為人民的莊重承諾,掃黑除惡已亮劍出鞘,勢要斬盡一切黑惡邪祟,保施秉一片朗朗晴空,護百姓走向美好未來!(施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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