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約談主要針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食堂環境衛生差,設施設備不能滿足需要,食品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等安全隱患問題的學校。對此,我局要求各幼托、教育機構及配送單位要提高食品安全認識,指出提供集中用餐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并嚴格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經營項目進行經營,責令各單位要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好相關證件并全面實施明廚亮灶。
約談會上,我局對各幼托、教育機構及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充分認識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落實好主體責任,履職到位,管理到位;要增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進貨查驗、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生產過程控制及產品留樣,提升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二是食品銷售(配送)單位要確保配送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具有相應的產品檢驗報告,標識標簽符合相關規定;不銷售(配送)過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同時要做好銷售(配送)記錄臺賬,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黃漢江)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