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據近日發布的《社會保障綠皮書: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2019)》顯示,目前北京、湖南、甘肅、寧夏、重慶、四川、貴州、江蘇、安徽、江西、新疆、山西、上海、天津、湖北、廣西、河南、海南和云南等19個省份宣布下調企業養老保險費率。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組成: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我國制度規定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定總繳費率為28%,其中,企業繳費為20%左右,個人繳費為8%。對于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為20%,完全由個人承擔。較高的名義繳費率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繳費收入,但對于企業而言,這相當于增加了用工成本,會給企業帶來較大負擔。
近年來,為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職工現金收入的增加,國務院提出自2016年5月起開始階段性降低社保費率,規定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繳費比例可降低至20%;單位繳費比例在20%且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超過9個月的省份,可降低至19%。綠皮書指出,繳費率的下降已是大勢所趨,據測算,全國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可以設定在16%至20%。(應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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