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冊亨縣人民法院原黨組成員、副院長黃金龍為“套路貸”涉惡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
2011年以來,楊某、韋某果等人采取“套路貸”的方式大肆聚斂錢財,并實施詐騙、敲詐勒索、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形成犯罪團伙。2013年,在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訴訟查某債務糾紛(“套路貸”)一案中,黃金龍利用職務便利,先后向冊亨縣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長毛某志(另案處理)、立案庭庭長方某民(另案處理)打招呼,違反法定程序,利用司法權利保護犯罪團伙非法利益。2015年10月,黃金龍在執行劉某俊與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經濟糾紛一案中,為維護該犯罪團伙的利益,擅自安排工作人員制作并下達執行裁定書,非法將冊亨縣亮潔洗滌中心作為劉某俊財產執行給予楊某、韋某果犯罪團伙,致使該中心實際所有人劉某平、謝某盾經濟財產損失28.892萬元。黃金龍還涉及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10月,黃金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被依法追繳。涉嫌違法犯罪問題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二、盤州市舊營派出所教導員管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期間,管靖接受舊營派出所協警段學恒、張永華請托,利用負責轄區刑事案件辦理、治安管理等職務便利,采取慢出警、通風報信的方式為楊某等人開設賭場進行掩護,幫助其逃避抓捕和處罰,前后共收受請托人關系費9000元。2018年12月,管靖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9年3月,管靖被降為辦事員,并調離公安系統。
三、余慶縣白泥鎮安監站原工作員朱啟強涉惡問題。
2016至2018年,朱啟強多次指使熊某、楊某鈁等人多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滋擾、糾纏、威脅等方式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代某波。強迫楊某倫將受讓獲得的代某波門面轉讓給其姐朱某琴,以此抵還代某波欠朱啟強的債務。2018年11月,朱啟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12月,余慶縣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判處朱啟強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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