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改革內容覆蓋全省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 (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全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其他類型事項,推動流程優化和標準化。
《方案》明確:2019年上半年,省和市(州)、貴安新區兩級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到2019年6月底,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120個工作日以內,其中貴陽市審批時間壓縮至100個工作日以內;到2019年底,貴陽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其他市(州)、貴安新區審批時間力爭壓縮至80個工作日以內,確保達到100個工作日以內,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國家和全省市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到2020年上半年,初步建成“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并實現與省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與全國相互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據了解,貴陽市去年啟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以來,已經實現了國家要求的“審批時間壓縮一半、由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縮到120個工作日之內”的目標。(記者 楊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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