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有27年黨齡的老黨員,犯這樣的錯誤實在是不應該!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一定嚴于律己,絕不再犯類似的錯誤!”當得知自己的處分決定時,當了近30年村干部的陳金國既悔恨又慚愧。
2019年1月,黔西南州興義市紀委監委接到群眾反映,稱白碗窯鎮戈多村黨支部書記陳金國存在濫用職權、吃拿卡要等問題。群眾利益無小事,興義市紀委監委立即將問題線索移交至白碗窯鎮紀委,要求該鎮紀委即刻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
“你們的危房改造補助款都得了多少,有人向你們收取過辦理費用嗎?”“村干部幫你辦事時,向你收取過費用嗎?”……通過調查組實地走訪、找相關人員核實、調取相關資料等方式深入調查,陳金國的違紀事實逐漸浮出水面。
原來,早在十二年前,陳金國就開始利用職務之便,以幫助群眾代領、收繳相關資金為由,克扣群眾補助款。
2007年10月,陳金國為村民左某某代領3000元易地搬遷環境移民安置補助款后,以幫助其代交醫保金為名從中克扣1000元。2011年,陳金國又在幫助村民劉某某代領危房改造補助款20000元中,收取劉某的“感謝費”2000元;并以墊付計生社撫費為名,再次扣取劉某危房改造補助款補助款2000元。這些費用一部分被陳金國用于村務支出,一部分則用于個人開支。
“我出現這些違紀違規問題,是我對黨紀黨規和法律法規學習不夠,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廉潔自律意識不強,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當成是謀取私利的工具……”面對調查組,陳金國如實交代自己的違紀問題,并主動退繳違紀所得資金。
事關群眾的民生利益,一分一文都不能貪占,一分一刻都不能馬虎。2019年5月,陳金國因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撤銷黨支部書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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