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3日上午9時許,劍河縣南哨派出所民警在轄區內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中獲悉,南哨鎮翁某村吳某培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于2020年2月27日在疫情防控期間違反規定聚集六十多余名群眾在其家中為其兒子吳某登辦理婚宴。
民警立即受理案件并開展調查,經傳喚違法行為人吳某培進行詢問,吳某培對自己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行為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 ( 一 ) 項之規定,我局依法對吳某培行政拘留十日。并于 2020年3月13日將其送至劍河縣行政拘留所執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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