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某等七人為范某、楊某、龍某做木工,但至今未支付剩余勞動報酬。2019年3月,姜某等七人向錦屏法院提起訴訟,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于2019年7月1日前付清。但履行期限屆滿后,范某等三人只支付部分報酬后就未再履行義務。2020年2月18日,姜某等七人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錦屏法院立即開通涉扶貧領域案件綠色通道立案受理。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一是及時啟動網絡查控系統對范某等三人的財產進行查找;二是立即查看卷宗材料,發現這七位農民工年齡偏大,全部都已50、60歲,其中部分農民工系建檔立卡貧困戶。考慮到農民工工資是涉及民生的第一要務,真真切切影響到農民工的生活,社會的穩定,必須盡快解決。
同時,疫情也給執行增加難度。經查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不足以清償全部案款,被執行人楊某、龍某系雷山縣人,疫情期間外出執行會有諸多不便。執行法官通過電話與三個被執行人聯系并添加了微信,得知案款未能及時全部兌現的真實原因,名義上是范某、楊某、龍某三人合伙做生意,實際背后還有三個股東覃某、陳某、劉某,因六人內部賬目不清,不能形成統一意見,所以遲遲未能全部清償農民工報酬。為此,執行法官一邊向范某、楊某、龍某釋明法律,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一邊電話聯系覃某、陳某、劉某,告知農民工工資不能拖欠,實際股東也必須承擔責任。經過多次與六人溝通協調,最終促成六人達成統一意見,先按份平均支付,剩余的事務六人自己內部處理。3月2日,被執行人將二萬余元案款全部交齊,3月4日,法院通過“線上打款”的方式及時將案款發放給了七位申請執行人。至此,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錦屏縣人民法院始終高度重視涉民生案件,疫情時期對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力度不減,最大限度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胡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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