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某等22人原系貴州某物業公司的員工,但因該物業公司資金周轉困難,2019年4月開始陸續拖欠員工工資。后經錦屏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雙方約定2019年12月31日付清勞動報酬。貴州某物業公司未按期履行義務,2020年2月18日,錦屏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間為22位討薪的職工開通綠色通道立案執行。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了解到這是涉民生的案件,涉及人數眾多,必須盡快解決。一是及時啟動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找,發現該公司銀行賬戶上有一筆存款9萬余元已被錦屏某公司申請保全凍結;二是到該公司的注冊地凱里調取公司相關的資料,了解該公司的財產及經營狀況,為下一步執行打下基礎;三是聯系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雷某,向其釋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嚴重后果,督促其盡快想辦法支付拖欠的職工勞動報酬。雷某告知受新冠肺炎的影響,該公司很多資金未能回籠,所以導致公司暫時無力支付拖欠的勞動報酬,并表示將立刻通知公司財務清理賬目,積極配合法院的執行。
經過調查發現該公司雖然有辦公的設備可查封,但考慮到該公司尚在運營中,且受疫情的影響,如強制查封辦公設備將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轉。與其“涸澤而漁”不如“蓄水養魚”,只有讓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才能既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又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經營的不利影響。一方面要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一方面又要保護企業的運營,案件陷入兩難。就在執行法官為案件一籌莫展時,雷某向法院報告財產線索,該公司在凱里的東南村鎮銀行有存款,執行法官立刻驅車前往凱里查詢并凍結該公司在東南村鎮銀行的存款6萬余元。對于剩余案款6萬余如何及時執行到位,執行法官又一次陷入難題。為讓22位職工的勞動報酬能及時保障,執行法官與申請保全凍結被執行人存款的錦屏某公司的負責人聯系,經過溝通協調錦屏某公司同意優先支付職工工資。為此,執行法官及時扣劃被執行人的兩筆銀行存款。3月24日,法院通過“線上打款”的方式及時將案款發放給了22位申請執行人。至此,案件圓滿執行完畢。
錦屏縣人民法院始終秉承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在保障涉民生案件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最大限度降低因執行措施對企業造成的影響,努力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胡先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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