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屏縣偶里鄉寨歐村龍某武家族有一祖墳在“從新”地塊(約有百年歷史),而該祖墳旁的土地一直是同村龍氏家族龍某的菜地(管理約20余年)。2019年,龍某武家族老人過世,隨即葬在該祖墳旁,因事前沒有與龍氏家族充分溝通而引發矛盾,雙方家族幾次協商均無法解決,于是雙方矛盾激化,事態一觸即發。偶里鄉調解委員會高度重視,曾多次組織雙方再次到村委進行調解,但由于雙方家族意見分岐較大,且土地權屬爭議年代久遠等因素,調解次次陷入僵局。面臨清明節即將到來,此事未果,雙方家族上墳祭祖,言語不當,難免會引起群體性事件的發生。為了避免雙方家族發生群體事件,今年3月,偶里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再次組織雙方到糾紛地現場進行調解。調解中,龍氏家族一方要求龍某武方遷墳,并恢復土地原狀,龍某武方則提出該土地并沒有辦理土地證,不能證明是龍氏家族一方的土地,調解又一次陷入僵局。
正值關鍵時期,偶里鄉調解委員會充分認識到事態的嚴重性,在一次兩次調解未果的情況下,決不氣餒,絲毫不放松,再次組織工作組對墳山現場進行勘查、研判,并就墳山有關情況仔細詢問有關當事人,明晰墳山界至,同時動員龍某武家族賠償龍氏家族一定數額補償金,動員龍氏家族讓逝者安葬此地,適度降低補償數額。在工作組對雙方家族代表長達6個小時的耐心疏導說服教育后,雙方家族終于被工作組的良苦用心而感動,認識到了事情的危害性和后果,最終達成了由龍某武補償龍氏1800元的合解協議,并現場兌現簽訂調解協議書,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農村墳地建造引發的糾紛,在法律層面并沒有作出專門的規定和解釋,因為其特殊復雜性,更多的是與社會公序良俗、當地民族習俗的直接碰撞,這就需要調解員熟悉掌握當事人生活居住地的村情村況、民約習俗,從相鄰相親入手,做好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導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據了解,今年清明祭祖期間,偶里鄉人民調解委員會共排查化解墳地糾紛10余起,組織調解3起,成功3起,目前該項工作仍在繼續。(陳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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