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執行人李某與被執行人龍某撫養費糾紛一案。雙方經親戚介紹認識,于2009年2月辦理結婚登記,同年12月生育一子李小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雙方在共同生活中產生了矛盾于2012年3月分居。2015年1月,龍某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判決:兒子李小某隨李某生活,龍某每月支付撫養費300元至李小某年滿18周歲。
判決生效后,因龍某未支付撫養費,李某于2018年7月2日申請強制執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執行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龍某與李某離婚后,便與吳某結婚生子,但吳某患有尿毒癥,不僅喪失勞動能力,每月還需花費幾千元醫療費,又要照顧兒子吳小某,生活十分困難,且系建檔立卡低保貧困戶。申請執行人李某不僅需撫養兒子李小某,還要照顧年邁的父母,生活亦十分困難。鑒于此種情況,錦屏法院為貫徹落實司法為民理念,為其開通了綠色通道,經審批,給予李某司法救助金1萬余元,暫時緩解了李某、龍某的困難局面。
2020年7月2日,因龍某未支付2019年撫養費3600元,李某再次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凍結龍某銀行存款1288元。龍某知曉自己銀行存款被法院凍結后,多次找到執行法官要求解除銀行凍結,8月20日,龍某再次“上門”要求解除銀行凍結,執行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講解父母撫養子女是法定義務,經過四個多小時的溫情執行,終于打動了龍某,龍某當即支付了撫養費。龍某表示“十分感謝國家政府的幫助,讓我的家庭渡過很多難關,現在自己也想為兒子李小某盡一份母親的責任。”并承諾今后一定按時支付李小某的撫養費。至此,該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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