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更好地強化共享電動車自行車(俗稱共享單車)源頭管理工作,近日我縣公安交警部門已對城區所有共享單車(包括共享助力車)進行注冊登記,并于2020年11月11日正式安裝車牌規范投入使用。
為切實規范共享單車管理,錦屏公安交警部門在前期加大違法騎行行為的處罰和曝光宣傳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共享單車源頭登記注冊管理,為轄區其余電動車自行車輛規范注冊登記開好頭起好步。同時大隊將繼續加強共享單車違法行為查處及督促企業有序、合理投放工作,有效規范城區行車秩序管理。
錦屏交警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需注冊登記才能合法上路行駛,根據《貴州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規定,對不符合注冊登記規定的,2020年12月31日前,憑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銷售發票或來歷證明、產品合格證信息。核發臨時通行標識。因相關憑證遺失等個人原因,無法提供產品合格證、車輛銷售發票的,車輛所有人應提交“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且來源合法”的書面承諾。2020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辦理核發臨時標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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